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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上海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院、部、处、室:

2014年,学校各部门、学院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切实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的实践。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优秀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领导重视,推进有力,综合运用各种社会资源;

2、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教育特色;

3、坚持落细、落小、落实,围绕易于师生理解和实践的工作载体,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

4、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5、聚焦重点人群,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先进模范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

6、社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活动覆盖人群、社会知晓度、美誉度等均有详实材料说明。

二、推荐方法

1、请各部门、学院按照标准,推荐1-2个优秀项目,材料报送时提交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

2、请于1月9日(周五)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党委宣传部李馥华OA邮箱,联系电话67790290。

三、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将由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报中宣部和教育部,请各部门、学院认真提炼、及时总结2014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推荐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上海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项目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文  明  办

 2015年1月8日

 

 

附件:上海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项目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