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选送及要求
1、结合本单位实际,活动内容在结合大学精神凝练和深化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利用和引进社会资源,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工作,积极形成品牌活动。
2、请填写《“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见附件2),每项成果形成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成果相关图片3-5张。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14年9月20日之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李馥华OA邮箱。
二、成果评选及推广
在各单位选送的基础上,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办将组织专家对活动成果进行评选,设立优秀成果奖若干项,对获优秀成果奖的单位予以颁发荣誉证书。
同时,将从中遴选、推荐5个活动品牌(不同高校成果)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品牌评选。
此外,对评选确定的一批效果好、影响大、有特色、可推广的成果,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展示推介。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依托有效载体,积极创新活动手段并推动活动开展,在活动中形成富有时代气息和深刻内涵的品牌活动。
要结合实际,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引导师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探索“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努力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贡献。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2、“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
党委宣传部
2014.9.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