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治上海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二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办单位:黄浦区司法局、上海交通大学现代法治传播研究中心、黄浦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指导大赛的征集、评选、颁奖、展播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黄浦区司法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大赛主题
法治,让城市更和谐
三、作品要求
1、格式要求。参赛作品分平面、音频和视频三种。平面可以是单张或组图,音频时间不超过15秒,视频时间不超过30秒。其中,视频作品的分辨率为1920×1080,可用普通电脑播放器播放。音频作品的格式为WAV。平面作品的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中不得出现报送单位和个人信息,以利于公平评审。
2、内容要求。作品内容要突出法治的主题,可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黑车、欺行霸市、电讯诈骗、不以合法方式(甚至使用暴力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等违反法治精神的社会现象,通过科学性、艺术性地诠释规则的作用、违法的危害、用法的好处,从正面倡导全社会理性平和、尊重规则、守护秩序,倡导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积极运用法律,倡导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倡导全社会凝聚共识、合力推进法治上海建设。
3、版权要求。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如发现抄袭等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作品作者除享有署名权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四、参赛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4年9月26日(周五)下班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和作品报送党委宣传部李馥华OA邮箱,由宣传部汇总后报送主办单位。联系人:李馥华;电话:67790290。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统一标准,评出如下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
1、平面组金奖1名,奖金6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
2、音频组金奖1名,奖金3000元;银奖2名,奖金1500元;铜奖3名,奖金500元;
3、视频组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5000元;铜奖3名,奖金2000元;
4、主办方设组织奖若干名,奖励本次大赛的优秀组织者。
附件:第二届“浦江法韵”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9月4日
附件:第二届“浦江法韵”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doc |